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

  2023-01-06 14:43:21


(资料图)

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

1、自2023年1月1日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,唐山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

2、执行区域唐山市:唐山市区、迁安市、遵化市、滦南县、迁西县、玉田县、乐亭县、滦州市。

3、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。

4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。

5、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各项: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;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高空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;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